怎么改?
遵循五项原则
《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改造“十四五”实施方案》提出,到2022年底前,全面消除老旧院落既有D级危房、燃气、用电、内涝、治安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;到“十四五”期末,基本完成成都市2004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院落改造任务。
【资料图】
《方案》明确了改造的五项原则。
“以人为本,重点突出”
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改造,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,全力消除建筑结构、燃气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,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,充分征求居民意愿,重点改造完善院落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,提升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,推动安全健康、设施完善、生活宜居、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。
“因地制宜,精准施策”
成都将坚持“先整体规划设计、后分批推动实施”,加强区域统筹,将老旧院落与片区更新同步体检、同步规划、同步计划,科学确定改造目标,精细化编制改造方案,品质化实施改造项目,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,杜绝政绩工程、形象工程。
“多方参与,共建共享”
成都将坚持“党政主导引领、社会参与共建、居民自治共治”原则,按照“市级统筹、行业支持、区级主导、街道主体、社区动员、居民参与”模式,整合资源、多元共担,调动各方力量支持、参与改造,实现决策共谋、发展共建、建设共管、效果共评、成果共享。
“保护优先,传承历史”
成都将兼顾传承历史、完善功能和保护利用,落实历史建筑、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修缮要求,加强古树名木和原生树木保护。在改善居住条件、提升环境品质的同时,彰显城市特色,延续历史文脉。
“建管并重,长效治理”
成都将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,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全过程,按照“先自治后整治”原则,构建基层协商、居民自治制度,探索智慧化物业服务和防疫防灾管理模式,健全院落长效治理机制。
改什么?
包含四类改造
《方案》明确,改造对象原则上为城市或县城(城关镇)范围内2004年底前建成的,存在安全隐患、失养失修失管、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、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、基本居住功能缺失、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院落。2015年以来已实施改造的老旧院落,以及需实施水、电、气、通信单项改造的,不纳入本次改造计划。
从改造内容来看,各老旧院落改造工程可包含安全类、基础类、完善类、提升类四类。
安全类
指的是务必消除建筑结构、燃气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的内容。包括院落燃气、供电、排水、消防、安防及房屋结构等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,其中D级危房应及时完成人员搬离和应急处置。此类立查立改。
基础类
重点是建筑物屋面、外墙、雨污分流等公共部位维修。此类基于群众意愿,应改尽改。
完善类
是在达到基础类标准前提下实施的内容。按照“能装愿装,尽装快装”原则鼓励将电梯加装纳入院落改造统筹实施。此类尊重群众意愿,能改则改。
提升类
是在已达到基础类标准且有相对完善配套前提下实施的内容。参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、便民商业服务设施、市政配套基础设施、物业管理服务、社区管理机制等完整居住社区标准进行提升。此类立足实际,积极推进。
改造程序分几步?
一共分7步
《方案》对改造程序进行了明确。
1.成立基层治理组织
要坚持“先自治后整治”,将成立业委会或院落居民自治组织作为启动改造的前置条件,由街道办事处引导院落成立业委会或院落居民自治组织、完善院落公约。
2.开展民意调查
要充分发挥社区动员组织能力,激活自治组织作用,充分征求居民意愿,依法依规开展民意表决,达到规定条件后,启动院落改造工作。
3.建立长效自治机制
健全物业管理服务制度,采取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、委托其他管理人或业主自我管理等方式,为单个院落提供物业服务,探索实施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;建立老旧院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、使用、管理机制。
4.编制改造方案
各区(市)县应严格落实老旧院落改造各项规范、标准,积极引导社区规划设计师、工程师等专业人员进社区、院落服务,充分倾听群众诉求,因地制宜编制改造方案,按程序公示并征得居民同意。
5.多方参与组织实施
街道办事处督促实施单位推进工程建设,组织院落自治组织参与改造全过程监督;组建社区居民议事会等公众议事平台,组织居民、产权单位、专业经营单位等共同参与,及时协调各方诉求。
6.做好审批建设验收
建立改造全过程管理机制,推行告知承诺制,优化项目审批流程。在老旧院落管线改造、建筑修缮加固、立面整治、加装电梯、治安防范设施改造等各项工程中,各责任主体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,各行业部门加强监督管理。项目竣工后由区(市)县组织有关部门(单位)、自治组织、居民代表按照规定开展验收。
7.构建治理服务体系
建立群防群治、联防联治的智能化院落应急管理体系;用好用活党建引领、基层治理机制;加强组织开展文化、体育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活动;提供养老、托育、助餐等便民利民惠民服务。